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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

来源:连云港建筑工程房产律师   网址:http://www.szesfls.com/   时间:2021/8/24 14:30:03

一、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

需要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产权人夫妻到场签字才可以的,就算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内办理贷款的话都是需要两个人签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办理房产抵押所需材料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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