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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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

离婚房产分割税费问题

来源:连云港建筑工程房产律师   网址:http://www.szesfls.com/   时间:2016/12/4 14:40:30

   核心内容:离婚了,要分割房屋财产,那么房产过户是否需要交纳税费呢?又需要交纳多少,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果还没离婚,且是婚后共有财产,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更名,夫妻共有房产更名基本不需要费用。

   如果是你婚前财产,需要按交易过户,过户费如下:

   营业税:房价差额的5.5%(购买满5年的免交);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房屋登记费,80元/套;契税,1.5%,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

   ①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

   ②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

   转让个人自用2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登记费,33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测绘费,建筑面积×1.36。

   ■ 受赠或继承的房产税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详细】

   ■ 继承房屋转让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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